宁波海曙区老城文脉核心区居住地块方案创意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海曙区老城文脉核心区居住地块方案创意征集进行公开征集,在此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背景
1.项目区位与选址
本项目位于海曙区老城文脉核心区块,地块北侧以三板桥街为界,南侧至天一街,东面以中营巷为界,西至长春路。总用地面积约2.49公顷。本地块有历史建筑12处(其中三普点5处亦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2.项目定位与目前整体规划
地块位于宁波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依托片区深厚的江南文脉、天一阁藏书文化底蕴及地块内历史保护建筑资源,打造低密纯合院产品,兼顾历史风貌传承与现代高端居住体验,面向追求文化底蕴、稀缺地段与传世价值的高净值客群,打造“一院藏文脉、一宅传世家”的高端传世作品,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与高端地产开发的双向赋能,成为月湖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更新与传世住宅融合的标杆项目。
三、服务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服务范围:宁波海曙区老城文脉核心区居住地块(04-1/04-2/04-3地块)的方案创意征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创意理念、创意方案总图、创意说明、产品解决方案、方案分析、功能布局、业态分析、建筑平立剖图纸、效果图等内容,具体详见《方案创意征集任务书》。
服务期限:方案创意征集成果在中选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给征集人。
质量要求:服务成果应参照已有的相关规划,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要求,并达到本征集文件《方案创意征集任务书》要求的编制深度。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1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2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征的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境外申请人所在国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2)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其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名单应由建设单位确认;或者境外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境外申请人所在国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注:1、如境外申请人在境内注册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名义提出参征申请的,则该子公司视为境外申请人,但需提供其与境外母公司的关系证明文件。
2、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须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记注册方可报名参与,如境外申请人无法登记注册的,境外申请人可以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报名参与或与具备前述第1.1项资质的境内申请组成联合体提出参征申请,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不作要求。
2.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含起止日)申请人具有至少有1个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城市更新类设计业绩或住宅建筑类工程方案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规模(总建筑面积)、参与的设计内容、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设计阶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规划许可证等其他业绩证明或说明),业绩时间以合同落款或签订时间为准】
3.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已作为联合体成员申请资格预审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2)方案创意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其他要求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五、征集方式和征集程序
本项目面向全球公开邀请具有相关创意方案编制经验的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三家入围单位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创意方案。
资格预审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第七节及第八节征集日程执行。
(2)征集人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票决法的方式确定三家入围单位。
(3)征集人向入围单位发出正式的征集文件。如入围单位中有退出第一阶段征集的,不予递补。入围单位应按时递交《参征确认函》。
(4)若递交《参征确认函》的入围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应征,征集人有权拒绝该单位参加由征集人投资的其他任何建设项目的应征。
六、方案创意征集费用
1.补偿费
(1)经过定标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要求的,依据其在第二阶段定标排名将获得如下费用:
中选方案:获补偿费80万元+方案整合及创意征集优化服务费40万;
第2名,获补偿费70万元;
第3名,获补偿费60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为包干价。
(2)若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不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工作深度要求,内容不全没有具体体现方案质量要求的参征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征集人将不予支付其补偿费。
(3)本次方案征集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由所获费用等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参征人自理。
(4)参征人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方案征集的,征集人将只与联合体的牵头方联系和结算。境外设计机构若无法使用该机构账户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境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七、征集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征集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9:00 至2026年4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2、征集资格预审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参征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征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未获取征集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4月20日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征集公告发布平台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上发布。
十、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人: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3738482616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朱雪洋、范少亮、范琦、唐虹波
电话:0574-89086898、18892604170
电子邮箱:781043757@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4188
邮箱:nbctgs-hy89284188@nbuci.com